『RU』此『信』福_吽你呷肉

第一梯次|⏰ 12:00-13:40 第二梯次|⏰ 14:30-16:10 活動地址:📍 吽燒肉 市民店 台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四段76號1樓
請於訂單備註欄註明「豬肉」或「牛肉」,以利餐點準備
NT$2,200
供貨狀況: 尚有庫存

此商品參與的優惠活動

此商品每筆訂單最多可購買 2 件
加入最愛
商品介紹

 第一梯次|⏰ 12:00-13:40
《Ru此美味・妃你不可》職人烤肉午宴

1.現場享用限定燒肉套餐
2.招牌「水果壺漬牛肋條」女孩親手烤
(不吃牛肉者,亦有豬肉可替換)
3.加贈 500 元吽燒肉餐券
4.簽名互動一次
5.專屬合照一次

🌕 第二梯次|⏰ 14:30-16:10
《Ru此月圓・信福相見》玉兔中秋派對

RuRu、信妃換上中秋限定造型陪大家過節!

1.燒肉限定餐盒
2.加贈 1,000 元吽燒肉餐券
3.RuRu × 信妃 親手特調
4. 女孩親手烤麻糬
5.簽名互動一次
6.專屬合照一次

雙梯次限定福利|僅限 10 名

1.雙梯次報名費 9 折優惠
2.RuRu/信妃 限定簽名板擇一

規格說明

退票規定

本活動退票方案訂定如下:

  1. 消費者因個人因素申請退票,退票期限為購買票券後 3 日內(不含購票日),每張票券須收取票面金額 5% 之退票手續費
  2. 購買票券後第 4 日起,恕不接受因個人因素提出之退、換票申請。
  3. 如購票日距活動日不足 3 日,請於活動開始前完成退票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4. 申請退票時,請提供以下資料,以利辦理退款:
    • 銀行名稱
    • 分行名稱
    • 銀行帳號
    • 戶名
  5. 退票款項將於完成退票申請及退款資料確認後 7~14 日內,扣除退票手續費後退款至消費者指定帳戶。
  6. 如因非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而辦理退票,將依相關法規辦理。
票券注意事項

ㄧ、CYBERBIZ 電子票券服務使用辦法
  1. 本電子票券之商品/服務不得搭配其他任何形式之優惠(包括但不限於紅利點數)。
  2. 本電子票券服務限僅提供信用卡付款方式。
  3. 本電子票券之商品/服務需與其他一般商品分開/次結帳。
  4. 本券出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所兌換之商品/服務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再另開立發票。
  5. 消費者於結帳前請出示電子票券,恕不接受手抄、截圖或口說序號方式等兌換。如因提供之序號無法辨識,則商店有權拒絕兌換。
  6. 一個電子票券代碼可能包含一個或多個數量之電子票券商品/服務,於使用後即時核銷。全數核銷完畢後,該電子票券代碼將無法再進行核銷。
  7. 商品數量依現場實際供應為主,如商品當日售完或遇系統問題(包括但不限於停電、自然災害、外力入侵等)無法核銷序號,請逕向商店反映或擇日再行兌換。CYBERBIZ 將盡最大努力維持本電子票券系統之穩定使用,惟不保證於任何時間/地點皆能兌換。
  8. 本電子票券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,商品一經兌換即不接受退貨。
  9. 若電子票券有記載使用期間或優惠期間,使用者應盡量於期限內使用完畢。逾使用/優惠期間後尚未使用之電子票券,該商品或服務可能將以原價(即非優惠)計算;或可能需要另外補足差額後方能使用。詳細使用規則須依各該銷售商店之活動規範辦理。
  10. 本電子票券於購買後,如欲退回電子票券,則必須以一個票種(票券種類)為單位退票,恕不能指定一個票種內特定數量之退票。一旦退票,該票種之電子票券代碼立即失效,恕無法恢復或者補發。請於決定退票前審慎考量。
    [舉例]假設一個票種中,內含十個可核銷之電子票券數量,現已兌換三個,另有七個尚未兌換。則必須將尚未兌換的七個數量一次全部退票,恕不得分割為特定數量退票。
  11. 電子票券如以優惠價購買,退票時將以原價扣抵已核銷之票券原價後,再行退款。
    [舉例] A 票券原價100元,消費者以優惠價70元購買5張,情境如下:
    已核銷0張,退款5張,退款 350 元
    已核銷1張,退款4張,350 - (1 x 100) = 250,退款 250 元
    已核銷2張,退款3張,350 - (2 x 100) = 150,退款 150 元
    已核銷3張,退款2張,350 - (3 x 100) = 50,退款 50 元
    已核銷4張,退款1張,350 - (4 x 100) = -50,退款金額小於0, 退款 0 元
  12. 本電子票券為不記名制,任何人皆可使用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遺失或遭他人盜用等情況,恕不再補發或退貨。
  13. 本電子票券有效與否,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準。
  14. 本電子票券為有價證券,請勿擅自為包括但不限於偽造、變造、重置、塗改、影印等違法行徑,以免觸犯刑責。
二、CYBERBIZ 保有變更或終止本「CYBERBIZ 電子票券服務使用說明」或本服務之權利。如因本辦法致生一切爭議,則使用者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三、本商品/服務票券所發行之金額,已存入永豐商業銀行開立之價金保管專戶,專款專用;所稱專用,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。前開保管期間自出售日起算一年。

已加入購物車
已更新購物車
網路異常,請重新整理